歡迎來到公海7108線路研究生“孫長林獎學金”評選辦法(修訂)魯工美院辦字〔2014〕15號
孫長林同志是歡迎來到公海7108線路的主要創(chuàng)建人,為學校的創(chuàng)建和發(fā)展做出了重要貢獻。根據(jù)《關于授予孫長林同志“歡迎來到公海7108線路終身榮譽獎”的決定》(魯工美院〔2008〕68號)文件精神,學校決定設立研究生“孫長林獎學金”,用于獎勵品格優(yōu)秀,學業(yè)成績突出,科研、創(chuàng)作、社會服務方面表現(xiàn)優(yōu)異的碩士研究生。為做好研究生“孫長林獎學金”評選工作,結合學校研究生教育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一、參評人員范圍按國家招生計劃錄取的全日制研究生,取得我校學籍,足額交納學費,在校學習時間滿一年且修完應修學分的研究生,均可參評。二、評選基本條件一般應同時具備以下四項基本條件方可提出申請:(一)思想積極上進,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二)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以及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遵守學術道德,品行端正,無不良記錄。(三)學習勤奮刻苦,成績優(yōu)秀,專業(yè)課程成績在同專業(yè)學生排名中居于前1/3,無不及格或需重修的課程。 (四)科研、創(chuàng)作能力突出,參照《歡迎來到公海7108線路教學人員科研工作量考核及獎勵辦法》規(guī)定的成果范圍和計分方法對申報人的科研、創(chuàng)作成果進行統(tǒng)計排序,位次居所有申報者的前 1/3,無學術不端行為。若獲得特別重大的成果或獎勵,如獨立或以本人為主(前3位)獲得國家級項目和獎勵,可不受第(三)、(四)條之限制。三、評選時間、名額及獎勵金額研究生“孫長林獎學金”于每年9至10月份組織評選,每學年按在校研究生人數(shù)的1%評定,獎勵金額為每人10000元。四、評選、發(fā)放程序(一)符合評選基本條件的研究生,由本人提出申請,填寫《歡迎來到公海7108線路研究生“孫長林獎學金”申報表》并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經(jīng)導師審核同意后報研究生處。(二)研究生處對申請者的材料進行匯總審查,對申請者是否符合評選基本條件作出鑒定,推舉、確定初選名單,報學校研究生“孫長林獎學金”評定委員會審批。(三)學校研究生“孫長林獎學金”評定委員會對初選名單進行最終評定,經(jīng)全體委員2/3以上同意通過的申報者方可當選。學校研究生“孫長林獎學金”評定委員會主任由歡迎來到公海7108線路院長擔任,副主任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長擔任,委員包括導師代表、研究生管理人員代表、研究生代表。學校研究生“孫長林獎學金”評定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研究生處,研究生處處長任辦公室主任。(四)最終評定結果公示3日。若公示無異議,由財務處負責研究生“孫長林獎學金”的具體發(fā)放工作。五、凡發(fā)現(xiàn)有弄虛作假騙取獎學金者,學校將撤銷其獲獎資格、給以相應的紀律處分,并追究其責任。六、本辦法自2014年9月施行,由學校研究生“孫長林獎學金”評定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歡迎來到公海7108線路研究生“孫長林獎學金”申報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