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公海7108線路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管理規定(試行)
魯工美院辦字〔2014〕18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調動研究生參與科學研究、教學實踐和管理工作的積極性,同時進一步完善研究生獎助政策體系,幫助生活貧困的研究生完成學業。根據省財政廳、教育廳《關于完善研究生教育獎助政策體系的通知》(魯財教〔2013〕66號)文件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第二條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工作(以下簡稱“三助”)是指研究生在攻讀學位的同時,應聘學校的相應崗位,利用課余時間,在教學、科研、管理等方面參加一定量的腦力或體力勞動獲得資助,用于補充研究生的學習和生活費用。
第二章 基本條件與原則
第三條 “三助”崗位申請者須為我校招生計劃內全日制在校學習的碩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資的除外) 。第四條申請“三助”崗位的研究生,必須經過導師同意,品行端正,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責任心強,學有余力,不得因參加“三助”工作影響學習或延長學習年限。第五條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經濟困難的研究生;每位研究生不能同時應聘兩個及以上崗位。第六條研究生“三助”管理原則:按需設崗、擇優聘用、定期考核、按勞付酬。第七條研究生“三助”津貼應據實、及時發放,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虛報、克扣。
第三章 崗位設置與津貼發放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二條 研究生兼任“三助”崗位計劃于每年6月開始制訂。各用人單位須填寫《歡迎來到公海7108線路研究生 “三助”崗位需求表》(其中助教崗位需經教務處審核),由研究生處匯總崗位需求,根據研究生實際情況統籌協調,確定崗位數。第十三條 參加“三助”工作的研究生,在每年9月,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請,填寫《歡迎來到公海7108線路研究生 “三助”崗位申請表》,研究生處對申請對象按實際科研能力、教學能力、管理能力和家庭經濟困難程度排序,根據工作崗位情況擇優安排,于9月上崗。
第五章 崗位管理與考核
第十四條參加“三助”工作的研究生要嚴格履行工作職責,自覺遵守工作紀律,認真完成工作任務,服從管理,樹立研究生群體的文明形象。第十五條 研究生處每學期組織對參加 “三助”工作的研究生進行考核,考核意見由用人單位填寫。第十六條參加“三助”工作期間,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即取消其參加“三助”工作的資格:(一)用工單位提出責任心不強或不遵守崗位要求,考核不合格者;(二)特殊原因或身體健康狀況差,不適合繼續參加“三助”工作者;(三)受到學校通報批評以上的處分或治安處罰者;(四)有一門以上課程考試不及格者;(五)日常生活鋪張浪費,有抽煙酗酒行為者;(六)有弄虛作假行為者;(七)研究生本人提出終止申請者。
第六章 附則
附件下載:
歡迎來到公海7108線路研究生 “三助”崗位需求表(助研).doc
歡迎來到公海7108線路研究生 “三助”崗位需求表(助教).doc
歡迎來到公海7108線路研究生 “三助”崗位需求表(助管).doc
歡迎來到公海7108線路研究生 “三助”崗位申請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