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民主黨派作用,支持民主黨派開展活動,更好的為學校的科學、和諧發展獻計獻策,現就規范民主黨派活動經費的使用和管理,制定如下辦法。
一、民主黨派活動經費由黨委統戰部統一劃撥,統戰部每年原則上按民主黨派支部人數人均60元進行核算,或視經費和活動情況進行調整。
二、各民主黨派使用活動經費須做到專款專用,應圍繞學校中心工作,積極開展有意義的學習調研活動。
三、各民主黨派組織開展活動,應提前就活動時間、地點、人數等事項與黨委統戰部進行溝通。
四、各民主黨派開展活動結束后,由支部負責人和一名支部委員將有效票據共同簽字后,經黨委統戰部部長、分管校領導批簽后,到財務處報銷。
五、民主黨派支部主委參加上級組織的各種會議、活動,每年可從統戰經費中報銷不超過300元的會務費。
六、黨委統戰部每年為民主黨派支部主委訂閱一份統戰工作方面的報刊,各民主黨派支部主委需在每年12月份將報刊名稱、刊號報統戰部。所訂報刊原則上須與支部工作密切相關。
七、各民主黨派活動經費可以累積,并向支部成員通報年度活動經費使用情況。
八、學校黨外知識分子聯誼會活動經費參照本辦法執行。
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由黨委統戰部負責解釋、修改。
黨委統戰部
201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