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規范研究生課程教學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任課教師:
為規范研究生課程教學工作,提高研究生課程教學質量,保證研究生教學計劃的正常實施,特作如下規定:
一、研究生課程教學計劃一經確定,除法定節假日和學校安排的重要活動外,任何教師不得隨意調課或停課。如確需調整,任課教師須至少提前3天向研究生處提出申請,經學校批準后由研究生處統一安排。
二、各任課教師應嚴格按照教學大綱的要求組織課堂教學,并對課程教學的全部環節負責:
(一)對于課程作業,任課教師要嚴格把關,按照自己所制定的課程教學大綱布置課后作業,確保作業的數量和質量,研究生處將不定期抽查審核。
(二)關于課程成績,任課教師應結合研究生上課表現及作業情況予以打分,并務必于課程結束后3周之內,將本門課程的成績單(簽字確認后)連同作業一并交研究生處,逾期不予承認。
三、研究生處擬從2009級研究生起實行碩士研究生上課簽到制度,累計超過三次不簽到,該門課程必須重修。請
研究生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