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2屆畢業生辦理省外就業手續的要求通知
2012屆畢業生:
為了使畢業生更清楚地了解省外就業手續的辦理過程,便于畢業生盡快簽訂省外就業協議書,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辦理范圍:
與山東省外用人單位有簽訂就業協議意向的畢業生。
辦理流程:
1、畢業生在山東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www.sdbys.cn)上注冊用戶(以下簡稱“信息網”);
2、畢業生利用信息網提供的省外就業申請功能發送省外就業申請;
3、畢業生到大學生就業指導中心領取紙質的全國就業協議書(對省外用人單位用);
4、大學生就業指導中心審批畢業生的省外就業申請同時發放全國就業協議書(為避免畢業生錯誤發出省外就業申請而影響正常省內就業,畢業生不領取全國就業協議書學校不審批省外就業申請),畢業生省外就業申請審批后,信息網打開錄入省外就業協議書功能,禁止省內簽約功能;
5、畢業生與省外用人單位使用紙質的全國就業協議書簽訂就業協議;
6、畢業生利用信息網中錄入省外就業協議書功能錄入電子就業協議書;
7、畢業生向大學生就業指導中心提交全國就業協議書后學校完成協議書審核、存檔;
8、畢業生簽約過程結束。
辦理地點:
大學生就業指導中心(長清校區辦公樓2007室)
其它說明:
1、畢業生通過省外就業審批、領取省外就業協議書后,信息網將禁止畢業生的省內就業功能,擬與山東省內用人單位簽約的畢業生請不要申請辦理相關手續。
2、畢業生領取省外就業協議書后如果協議書尚未使用且以后不再申請省外就業的,需及時將一式三份協議書退回就業指導中心,學校恢復該畢業生的省內就業功能。畢業生領取省外就業協議書后如果協議書尚未使用且以后需要繼續在省外擇業的可保留原協議書,以便確定單位后使用。
3、畢業生畢業后回生源地兩年內到省外就業的,可在畢業前提出省外就業申請,到就業指導中心領取協議書,以便將來簽約使用,簽約過程同上,然后辦理改派手續。在兩年改派期內,若與生源地省份用人單位簽約,改派手續需到生源地省級就業主管部門辦理;若與其他省份用人單位簽約,需到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就業促進處辦理。
4、畢業生到北京、上海、深圳等大城市就業,需先綜合考慮當地有關部門的要求和條件,衡量是否簽約,再辦理簽約、落戶等手續。
就業指導中心
201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