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舉辦2011級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作品展覽的通知
根據國務院學位辦[2010]22號文件《關于轉發< 全日制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指導性培養方案(試行稿)>的通知》要求,所有專業學位研究生在學期間必須舉辦不少于兩次不同內容的專門展示。現將2011級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作品展覽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覽時間及地點:
開展時間:2013年11月18日上午9:30
展覽時間:2013年11月18日至11月29日(11月16、17日布展)
地 點:長清校區美術館二層第四、第五展廳
二、參展研究生及指導教師
參展研究生:2011級全體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共27人
指導教師:苗登宇、胡希佳、雷家民、趙進、孫大剛、李新君、于新生、李霽、丁寧、李文華、郭去塵、張震
三、作品要求及規格:
(一)展出作品必須是讀研期間研究生本人原創、經導師審核同意展出的、能代表本人專業創作水平的作品;所有展出作品,必須經由導師簽署展出作品審核表于展覽前交研究生處備案。
(二)美術方向國畫作品數量不少于10幅,其中至少有2幅尺寸為8尺或以上,其余尺寸不限;雕塑作品數量不少于10件(套),可以采用鑄銅、木雕、石雕、陶瓷、樹脂、綜合材料等多種形式。
(三)視覺傳達設計作品數量不少于10件(套),要求采用多種展覽形式(比如立體空間、書籍及包裝實物、相關VI系統等),必須布滿約3m×1.6m×10的展覽空間。
(四)環境藝術設計作品數量不少于10件(套),可搭配與展覽作品配套的模型(尺寸不小于600*600mm),必須布滿約3m×1.6m×10的展覽空間。
四、展覽電子照片存檔要求:
(一)請所有同學將本人展覽作品存為電子光盤,上交研究生處存檔。
(二)美術(國畫方向)作品電子照片尺寸不小于7寸,分辨率不低于300DPI;雕塑及有實物模型的作品照片不少于三個角度,作品電子照片尺寸不小于7寸,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三)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藝術設計專業要求作品所有原文件、展板電子圖片、現場展示圖片等存檔,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實物模型的作品照片不少于三個角度。
五、其他說明
(一)未按規定于展覽前提交導師簽字的展出作品審核表的,不允許參加此次展覽;另行展覽由學生本人同導師協商確定展覽方案并提交研究生處審批同意后,方可舉辦。
(二)未按要求舉辦作品展覽或經專家組評定成績不合格的研究生,將延期1年畢業,希望各位同學高度重視,認真準備。
(三)展板尺寸及展區分布近期公布。
附件: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MFA)作品展覽展出作品審核表.doc
研究生處
201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