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報送2017屆特困家庭畢業生和統計獲得國家助學貸款高校畢業生的通知
2017屆全體畢業研究生:為掌握我校困難家庭畢業生狀況,進一步做好2017年我校困難家庭畢業生求職補助工作,根據《關于報送審核2017年非師范類大中專畢業生生源信息、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信息和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高校畢業生信息的通知》(魯人社函〔2016〕156號)的要求,結合學校相關要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2017屆特困家庭畢業生評選(一)評選范圍為我校具有正式學籍的2017屆山東生源畢業研究生(二)評選條件1、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努力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理想信念堅定,積極要求進步,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社會責任感。2、尊敬師長,團結同學,艱苦樸素,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品德高尚,熱愛集體,關心他人,積極參加公益活動和社會實踐鍛煉。3、家庭經濟困難,符合城鄉低保或其他特殊困難家庭條件,艱苦奮斗,自立自強。4、根據相關文件規定,持有殘疾人證的畢業生直接納入特困畢業生范圍。(三)評選要求1、符合條件的同學必須提交①本人書面申請、提供②生源所在縣(市、區)民政部門核發的低保證或工會出具的《特困職工證》、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及相關證明材料,并填寫③《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求職補貼申請表》(見附件1)一式兩份。2、研究生處充分調查了解畢業生真實情況,最終確定特困家庭畢業生名單(不超過畢業生總數的5%),面向全校公示,公示期為3天。公示無異議后,上報學校審批。3、請符合條件的同學將本人書面申請(手寫)、特困證明及相關證明材料、申請表(附件1)一式兩份于11月11日(本周五)上午10點前交研究生處辦公室,逾期視為放棄評選資格。二、已獲國家助學貸款的2017屆畢業生信息報送為方便信息數據的上報和統計,請在讀期間(包括本科)獲得過國家助學貸款的2017屆山東生源畢業研究生,報送本人姓名、助學貸款合同編號(多次獲得助學貸款的編號之間用頓號分開),于11月11日上午10點前報送。
附件: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求職補貼申請表.doc
研究生處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