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團總支: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團、加強團員隊伍先進性建設的重要舉措。根據共青團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關于不符合團章規定年齡入團問題處理辦法》相關要求,現就在全校范圍內開展不符合團章規定年齡入團問題的排查和處理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圍
1.199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未滿13周歲發展入團的。
2.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間,未滿14周歲發展入團的。
二、處理辦法
(一)1994年9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未滿13周歲發展入團現實表現符合團員要求,能正常參加團的組織生活、履行團員義務的,不再履行團員身份認定程序,對其團員身份及歷史上的入團手續予以承認,入團時間從年滿13周歲當月算起。此類人員中,對于已經錄入“智慧團建”系統的,可以根據需要由團支部管理員或者團員本人在團員基本信息頁面修改其入團時間為年滿13周歲當月;對于尚未錄入“智慧團建”系統的,應由現所在團組織團支部管理員將其入團信息規范補錄到“智慧團建”系統中,入團時間為年滿13周歲當月,具體操作詳見《關于重新認定入團時間團員錄入“智慧團建”系統的操作說明》(附件1);同時以上兩種情況須統計在《1994年9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間未滿13周歲發展入團信息統計表》中(附件2)。
(二)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間,未滿14周歲發展入團
1.現實表現符合團員要求,能正常參加團的組織生活、履行團員義務的,必須履行團員身份認定程序,經審批同意,團員身份予以承認,入團時間從年滿14周歲當月起算。此類人員中,對于已經錄入“智慧團建”系統的,可以根據需要由團支部管理員或者團員本人在團員基本信息頁面修改其入團時間為年滿14周歲當月;對于尚未錄入“智慧團建”系統的,應由縣級及以上團的領導機關管理員將其入團信息規范補錄到“智慧團建”系統中,入團時間為年滿14周歲當月,并將《共青團員身份審核認定表》(附件3)錄入到“智慧團建”系統團員電子數據庫,具體操作詳見《關于重新認定入團時間團員錄入“智慧團建”系統的操作說明》(附件1)。
2.團員身份認定程序:①由本人填寫《共青團員身份審核認定表》,詳細寫明發展入團時間、發展入團所在團組織、審批團組織等情況。②經現所在團支部評議通過、基層團(工)委審核、縣級及以上團的領導機關審批同意,團員身份審核認定通過,團員身份予以承認。③相關團組織及時將《共青團員身份審核認定表》存入本人團員檔案。
(三)入團時未達到規定年齡,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人仍未滿14周歲,對于此類人員,團員身份一律不予承認。
(四)低齡團員需要補發團員編號情況
考慮到可能存在低齡團員入團時在2017年1月1日前,沒有發展團員編號,但修改入團時間后入團時間變為2017年1月1日后,需要發展團員編號才能錄入智慧團建系統的情況。如果排查出上述情況,請將信息填入《申請核發團員編號情況匯總表》(附件4),校團委匯總后會報送上級團組織統一分配編號,此表僅填寫低齡團員需要補發團員編號情況。
三、工作要求
(一)對團員身份不予承認的,相關團組織應及時告知本人,做好思想教育、政策解釋、檔案管理等工作,有入團意愿的,可依規依程序重新申請入團。
(二)自2022年7月1日起,對于違規發展未滿14周歲入團的,團員身份一律不予承認;對審批未滿14周歲者入團的相關團組織及其負責人,按照團內紀律規定嚴肅問責處理。
(三)各學院團總支要高度重視,逐級落實,做好相關政策的解釋工作,避免因政策解讀不當出現輿情。認真開展排查和處理工作,對團員身份予以承認且未錄入到“智慧團建”系統的,確保其團員信息在“智慧團建”系統中應錄盡錄。
(四)上報結果
請各學院團團總支將排查和處理結果及時建立臺賬,按照情況,填寫《1994年9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間未滿13周歲發展入團信息統計表》(附件2)、低齡團員需要補發團員編號情況填寫《申請核發團員編號情況匯總表》(附件4),并于2025年4月14日下午4點半前將臺賬(附件2、4)報送至團委郵箱:sgytuanwei@126.com。
如有未盡事宜,可與校團委組織宣傳部聯系,聯系人:鞏珂,聯系電話:0531-89626226
共青團歡迎來到公海7108線路委員會 2025年3月31日